礦井火災是煤礦重大災害之一,礦井火災發生后,火勢發展迅猛,變化復雜,影響范圍廣,往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資源損失,可能誘發瓦斯爆炸,釀成更大災害,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要求,結合我礦井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措施并遵照執行。
一.井下煤層自燃發火的預兆
1.煤炭溫度較正常區域增高;
2.有火災的煤油、汽油、松節油味;
3.有煙霧彌漫;
4.火區流出的水溫升高;
5.出現燃燒不完全的焦刺味;
6.火區附近的煤壁、支架、密閉、管路等上面掛有水珠;
7.流經火源后的礦井空氣中氧氣減少,相對溫度增高,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的濃度增加。
二.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礦井火災事故可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礦井火災的發生和季節關系不明顯,火災事故的發生取決于火災三要素同時存在。
三.內因火災危害程度分析
采煤工作面煤層煤炭自燃主要發生在工作面周圍的停采線、聯絡巷、老巷、上下順槽至采空區20m縱深范圍內,尤其以停采線處最為普遍,主要原因是這些地方丟煤多,丟失木材多,外部漏風嚴重和措施不力等造成的。隨著放頂煤工藝的進一步發展,尤其是放頂煤工作面采空區煤炭丟失多,自燃可能性增強,其主要原因是相鄰下一個采面進風順槽側,由于擴散通風造成的煤炭自燃,是影響鄰面安全回采的主要因素。
切眼、停采線、溜煤眼、老硐室及老火區、巷道高冒處、斷層處等以上這些地點是內因火災防治的重點。
四.外因火災危害程度分析
外因火災可以發生在礦井的任何地點,但多發生在井口、井筒、井底車場、機電峒室、火藥庫以及安裝有機電設備的巷道或工作面內。外因火災的特點是:突然發生,來勢兇猛,如果不能及時發現,往往可能釀成惡性的事故,一定條件下還能夠引起爆然或者爆炸。據統計,國內外有記載的每次犧牲數十甚至上百人的煤礦重大惡性火災事故90%屬于外因火災,但外因火災的燃燒往往發生在可燃物表面,救災人員能接近火源,如果發現得及時,還是容易撲救的。
五.外因火災預防措施
A) 井下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二廠三條的有關規定,并制定嚴格的安全措施,報有關領導批準。嚴格按制定的安全措施組織施工。
B)井下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嚴禁使用產生火焰的爆破器材和爆破工藝。
C) 所有電氣設備防爆性能必須達到《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過電流、漏電、過負荷和欠壓釋放等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井口和井下電氣設備必須有防雷擊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
D)嚴格井口檢身制度,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工業廣場內的主坪硐、風井井口附近20m內嚴禁煙火;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E) 井下嚴禁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使用過的棉紗、布頭、紙和潤滑油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并由專人定期送地面處理。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硐室內。
F) 井下機電硐室、材料庫、工具房、井底車場、使用膠帶輸送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應備有滅火器材,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見附件4;所有機電硐室、火藥庫都必須至少存放0.2m3的滅火砂;必須定期檢查滅火器材,并及時更換。所有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G) 膠帶運輸機的防滑、防跑偏等防護設施和煙霧報警、自動灑水等安全設施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六.內因火災的預防措施
A) 井下巷道必須做到設計合理,通風系統穩定、簡單,從設計上滿足防滅火的要求。不尾隨采煤工作面掘進。
B) 實施均壓通風措施。工作面停采封閉后及時采取均壓措施,使工作面上、下順槽兩密閉的風壓差減小,進而減小漏風達到防止向采空區供氧的目的,防止采空區的煤炭自燃。
C) 順槽掘進過程中出現的頂煤破碎、冒落區域、地質構造區域,沿空掘進過程中因片幫、躲避硐、聯絡巷、裂隙等與采空區溝通的區域,必須及時采取噴漿等堵漏措施,并對浮煤進行阻化處理。
D) 加強自然發火的預測預報工作,要充分利用JSG-8型井下火災束管監測系統分析可疑地點的氣體成份和溫度變化情況,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E)堅持對采煤工作面實施采后注漿措施,完善注漿系統,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堅持使用注漿防火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大注漿數量,消除火災隱患;尤其是工作面開切眼、停采線必須加大注漿量,盡量將其上、下兩頭三角充實。
F)對工作面推過后、今后不再使用的聯絡巷及時進行注爐渣充填或者使用固化粉煤灰充填,以確保有效封堵漏風。
G)采用走向水平分層方式布置工作面時,應避免把采區上、下山布置在落差較大的斷層附近,避免工作面停采線或開切眼留在上、下山附近。
H) 依據現場條件及自燃發火威脅的區域范圍,有針對性地采取注氮、注液態CO2防火措施,依靠氮氣、液態CO2壓力,以氮氣、液態CO2因地置換采空區的氧氣,惰化自燃發火威脅區域。
I) 堅持每月排查一次自然發火隱患,對排查出的自然發火隱患點,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治措施進行處理。
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七.礦井火災處置措施
1.外因火災比較直觀,初期火勢較小,容易控制,現場人員應充分利用滅火器材或其它可能利用的滅火工具直接滅火。出現外因火災必須用井下電話匯報礦調度室。如果火災規模較大,現場人員不能直接撲滅火災時,應盡快將火災的地點、范圍、性質等情況向調度室匯報,并積極組織受火災威脅區域人員沿避災路線盡快撤離災區。內因火災現場如能直接滅火,防止火災范圍的進一步擴大,必須進行直接滅火。
當采煤工作面發生火災事故時,一般要在正常通風的情況下從進風側利用滅火器或者防塵管路滅火。火勢無法控制,在場人員應立即佩戴好自救器,在進風側的人員要逆風撤出,在回風側的人員要設法經最短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中。撤退倒安全地點時跟班人員要清點人數,并及時匯報礦調度室。
2.當井下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事故直接滅火無效時,在場人員要立即打開并按規定佩戴好隨身攜帶的自救器,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如因火勢嚴重,退路被阻時,應千方百計穿過火災地點。如穿過火災地點難以實現,應坐在支架良好的地方,打開壓風管路三通閥門,構筑避難硐室,等待救護隊搶救。
3.現場人員用水滅火必須注意以下的問題:
(1)要有足夠的水量;水量不足不僅難以滅火,而且有可能貽誤戰機,造成火勢發展。
(2)用水滅火時人要占據上風側工作。水流由火源的邊緣逐漸地推向中心,以免產生過量的水蒸汽傷人。
(3)必須保持一個暢通的排煙通道,以防高溫的水蒸汽和煙流返回傷人。
(4)不能用水撲滅帶電的電器設備火災。不宜撲滅油料火災。
4.自救器的佩戴注意事項:
(1)戴上自救器后,吸氣溫度逐漸升高,表明自救器工作正常。決不能因吸氣干熱而把自救器取下。
(2)化學氧自救器佩戴初期生氧劑放氧速度慢,如條件允許,應緩慢行走,等氧足夠呼吸時再加快速度。撤退時最好按每小時4~5km速度行走,呼吸要均勻,千萬不要跑。
(3)佩戴過程中口腔產生的唾液,可以咽下,也可任其自然流入口水盒降溫器,嚴禁拿下口具往外吐。
(4)在未到達安全地點前,嚴禁取下鼻夾和口具,以防有害氣體的毒害。
(5)礦井火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或者風流紊亂,將會擴大事故災害范圍,如此受災區事故威脅人員,在接到礦調度室發布的撤離命令之后,有現場跟班人員組織按照避災路線進行安全撤離。由于佩帶自救器之后,災區人員相互之間無法用語言進行交流。區隊現場跟班人員或者班組長要利用肢體語言組織職工進行撤離。撤離時跟班領導(班組長)或者有經驗的職工在前,其他職工依次排在其后,按照有效的避災路線進行撤離。有時災區能見度很低,災區職工可以手牽手進行撤離。切忌職工不服從指揮。撤退時,不可驚慌失措,盲目行動。首先有組織地向火災燃燒的相反方向撤退。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著新鮮風流繞過火區,進入安全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