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托育機構消防安全指南(試行)的通知
國衛辦人口函〔2022〕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局)、消防救援總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根據《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要求,進一步加強托育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組織制定了《托育機構消防安全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安全指南》),現予以印發,請認真執行。
各地衛生健康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匯報,健全相關部門聯合工作機制,嚴管嚴控托育機構火災風險,堅決防止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要組織開展托育機構消防安全培訓,做好《安全指南》內容講解和答疑釋惑。要指導托育機構對照《安全指南》進行自查自改,落實火災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強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接受社會監督。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