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先了解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分為兩類: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注冊消防工程師屬于此類;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消防設施操作員屬于此類。可見,消防工程師與消防設施操作員屬于不同類型的職業資格,但是兩者都屬于消防行業,且執業范圍都包括了消防設施維保、檢測。
一般認為,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比消防設施操作員要高級,考試比消防設施操作員難度要大,考試內容及范圍也比消防設施操作員要廣,因此認為具備消防工程師資格可以從事消防設施操作員的工作,真的是這樣嗎?我不這樣認為。
消防設施操作員屬于實操型的技能工種,其考試除了理論筆試,還要進行消防設施實操的現場考核。而消防工程師僅僅是理論的筆試,報考的條件為從事消防安全技術相關的人員包括消防設計、消防施工人員等,雖然其考試的內容可能涵蓋了消防設施操作員的部門理論,然而僅僅是有過消防工程設計或者施工經驗的相關人員,若沒有經過消防設施操作員的職業鑒定實操考核,真具有操作消防設施的能力嗎?
舉個例子,符合報考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其中一個條件: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假設一個符合以上條件的人,一直是從事消防工程設計工作,通過了考試,那他一定具備操作消防設施的能力嗎?如果他沒有實際操作消防設施的經驗,我相信答案是否定的。
因此個人認為通過了消防工程師考試的人未必能對消防設施進行操作。消防工程師要現場進行消防維保或檢測的消防設施操作,應該還要考取對應等級的消防設施操作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