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肥西縣消防救援大隊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轄區某單位使用的乙級隔熱防火門門扇厚度、耐火五金件等疑似存在質量問題,大隊隨即開展了抽樣送檢。經檢測,該防火門質量抽樣檢驗結果為不合格,國家標準要求耐火極限應達到1小時,而樣品送檢均不合格,最低的只有0.17小時,并且門扇內部沒有耐火隔熱材料,根本起不到在火災發生時阻火隔熱的作用,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肥西縣消防救援大隊迅速啟動消防、公安、市監、住建等四部門消防產品協作機制,將相關情況通報公安部門。經調查發現,其中兩名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無生產防火門資質、生產和銷售的“防火門”質量不合格,通過從他人處購買消防產品身份證、防火門銘牌及《型式檢驗報告》等材料與其生產的“防火門”配套銷售;另1名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生產、銷售的“防火門”質量不合格的情況下,仍多次向其出售防火門銘牌、合格證、消防產品身份證等材料,為他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防火門提供幫助。
經過公安、消防兩部門通力協作,該起案件脈絡逐漸清晰,在短短1年多的時間里,3名犯罪嫌疑人相互配合,先后在省內多個地市出售假冒偽劣防火門,涉及13個場所,共查獲假冒偽劣防火門近400樘,涉案金額達16萬余元,嚴重影響涉案場所的消防安全。經過法庭審理,7月下旬,3名涉案人員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肥西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